8月1日,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推动各地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督促各地落实货车安全管理要求,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洽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遏制货车违法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意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货运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让货车单位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安全教育,以及交通安全意识和依法运输经营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货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重大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此专项整治的主要检查货运经营者是否对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车进行擅自改装,货运经营者是否使用报废、或擅自改装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货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此外,还要整治货运驾驶人不具备货运车辆驾驶资格,大货维修企业承修已报废货车或擅自改装货车,货运车辆超载、载客、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货运经营,货运车辆逾期未检验、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货运经营单位、车辆维修企业等单位存在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等安全隐患问题。
严格处罚货车违法
对货车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各设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运管处(局)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各地将围绕这次整治内容对辖区内货车违法行为开展一次全面地排查,重点排查货运总数百辆以上的普通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货运驾驶人情况。
同时,将每周二设为全省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日,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通过实地检查、路面执法等方式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地将严格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处罚货车违法行为。凡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成立督导组监督整治行动
据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将密切配合,行动期间将采取联合统一执法,共同开展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遇有关情况彼此会及时进行沟通,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为加强监督检查,两部门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工作情况开展现场督导,对联合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