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县运管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领导,明确要求,狠抓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实现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承办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落实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和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
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要求所属部门及相关客(危货)运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化工程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规划,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化。
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方式,加大宣传,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加强职工培训,提高人员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职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做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人皆知、个个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