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工作,提升民警执法水平,努力构建新时期和谐的警民关系。近日,涡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强化“四种意识”, 进一步规范交警队伍执勤执法工作。
一、强化执法形象意识。大队要求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中,要牢固树立文明形象意识,规范文明用语,保持理性心态、尊重人权和人格尊严,要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关注化解群众的对立和不满情绪,使群众能够以平和的心态配合交警工作。同时,从民警个人的神情表现、语言表述和行为举止等一点一滴抓起,努力树立文明、和谐的执法新形象。
二、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大队要求民警们要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交通执法工作的出发点的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具体执法活动中,要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去执法,多与驾驶人“换位思考”,多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用群众语言和易接受的方式去管理交通,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大队要求民警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做到实体公正、处罚相当,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实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必须坚持一视同仁,充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树立公平公正的执法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强化履职监督意识。大队要求民警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诚恳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意见,本着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民警日常执法活动的广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