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杜绝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切实维护行政机关良好形象。近日,青田运管局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除法律法规规定特定的情形外,严禁公务车辆闯红灯、闯禁行、乱鸣笛、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违法变道、乱调头、乱停乱放、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故意遮挡号牌、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霸王车”、“特权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严禁本局公务车辆私用、擅自用于非公务活动;严禁将公务车辆由未取得准驾资格人员驾驶等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对本局机关的公务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一切公务车辆在不承担工作任务时,务必将公务车辆停放在局机关大院内或指定的停放地点。未经局领导批准擅自停放异处,作违纪处理。
四、对本局机关公务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分开使用、统一调度”的原则,即局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集中管理,并根据日常工作的用车需求和缓急轻重,实行统一管理,在此前提下,本局公务车辆实行归口业务科室分开使用。同时,为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本局所有公务车辆实行专人保管,即公务车辆的专职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