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安交警执勤执法行为,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公正廉洁执法的队伍形象。根据省厅总队《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解决突出问题教育整顿活动方案》和市支队相关要求,九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行动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从2013年4月18日至7月18日,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在全大队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规范执法行为,解决突出问题”为主题的“五个加强”教育整顿活动,彰显“五大亮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在转变作风上彰显亮点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解决突出问题教育整顿活动,成立了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大队长干崇生为组长,教导员涂益群为副组长,政秘科、宣传科、治安科、事故处理中队、车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等工作。同时要求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解决突出问题放在重中之重。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活动的开展,指定专人负责,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决克服和防止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大队领导亲历亲为、率先垂范、多次召开“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解决突出问题”动员会,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前由于队伍建设抓的不严,作风建设抓的不实,工作环节抓的不紧,规范执法抓的不细,造成交通管理工作出现被动局面,特别体现在交通事故现场处理上经常动不动就有当事人聚集家族势力抬尸堵路等怪现象。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规范执法建设,凝心聚力抓教育,解决问题促提高,大队主要领导协调组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巡防大队等相关部门联合规范执法,集中三四次统一行动,严厉打击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抬尸堵路,强打强要等歪风邪气,从而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规范了事故处理,打击了嚣张气焰,解决了突出问题。
二、加强学习教育,吸取深刻教训,在教育培训上彰显亮点
2013年4月18日至4月30日是开展活动的学习教育阶段,大队组织民警重点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江西省公安交警部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执法细则》、《交通民警规范执勤执法规定》、公安部《车辆管理所“九个严禁”》、《江西省公安交警系统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工作“八项严禁”》、《全省交警执勤执法“十个严禁”》 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举办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班”、“交通协管员工作培训班”、“新闻宣传暨舆情应对培训班”等特色培训活动。使全体民警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做到知晓执法责任,规范执法养成,自觉形成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注重执法细节的良好执法习惯。同时开展“以案明纪”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近期部局关于对河南省获嘉县、河北、内蒙古、甘肃等交警乱罚款收黑钱问题、广东湛江车管所考试民警集体受贿案件及本省萍乡、鹰潭、景德镇支队存在驾考作弊问题等系列通报精神,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引导民警算清政治账、经济账、良心账,从中汲取深刻教育,认识严重危害,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廉洁等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自查自纠,整改突出问题,在监督平台上彰显亮点
当前,大队要求各部门集中时间力量,针对本部门队伍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多种方法,利用执法检查、走访评议、举报投诉等监督渠道和手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车驾管业务中存在的:徇私舞弊、变相卖牌卖证;降低驾驶人考试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不经查验确认机动车;为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跨行政辖区查验机动车等问题。事故处理、路面执勤执法及违法处理业务中存在的:办“人情案、乱罚款收“黑钱"、 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罚缴不分离、只罚款不纠违、罚款不开具票据、扣车扣证不开具凭证、随意降低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无执法资格人员参与执法以及利用执法权力收取赞助、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并充分发挥外部监督渠道的作用,通过警营开放、在线交流、电话(短信)回访等形式,利用特邀监督员、群众投诉箱、网络微博、QQ等有效沟通平台,真诚接受群众的执法监督,要求各部门下决心加大力度,主动作为,彻底整改。
四、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整改措施,在整改提高上彰显亮点
各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坚持从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入手,摸准实际情况,找准切入点,突出车驾管、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重点执法岗位,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提高。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部门要在自查白纠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归类查摆出来的各类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凡能立即整改的,立即予以纠正;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没整改不放过,违法违纪没查处不放过,责任没追究不放过,制度没健全不放过。同时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充实、完善本部门在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进一步规范车驾管、道路执勤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继续深化、规范警务公开制度,切实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民警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促进交警队伍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五、加强工作责任,达到预期效果,在树立典型上彰显亮点
各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通过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及时发现、整改突出问题。对有违法违纪违规苗头性现象的,坚决落实责任倒查,决不姑息迁就,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教育批评;对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各部门注意收集掌握本部门活动开展各阶段好的具体做法、措施以及解决的问题、取得的成效等,及时进行整理归纳,切实做到每天一小结,每周一中结,每月一总结,于每个阶段结束前3天,形成书面材料通过文件传递平台上报大队政秘科,以期达到发现典型、交流经验、以点带面、共同促进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