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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运管多措并举开展联合超限超载源头治理行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朱克林 2013年6月20日13:45

    为科学有序持久高效地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日前,新沂市运管所认真贯彻徐州市运管处和新沂市政府超限超载治指示精神和要求,联合公安、公路部门在全市开展联合超限超载源头治理行动,坚决杜绝和取缔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车辆营运行为,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平稳发展。

    一、加强货运装载源头治理。重点对源头企业实行源头管控,组织人员进入主要货物装载源头集散地进行巡查管理,与企业签订装载责任书,严格要求装载源头企业配置称重设备,建立出厂称重制度,确保出厂车辆合法装载。

    二、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力度。依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对货运车辆驾驶员与从业资格证进行记分考核。对同一货运企业连续三个月非法超限超载累计达到五辆次的,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不改正的,列入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

    三、加大路面打击力度。联合公安、公路部门以新沂205国道、323省道、249省道为重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无缝隙巡查,让超限超载车辆无处遁形。同时向其他超限超载严重的路段延伸辐射,以运输沙石料、煤炭、钢材、水泥等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GPS、车载视频等执法监控系统的作用,不断提高科技治超工作水平。

    四、严格落实“关联处罚,会签放车”制度。超限超载车辆被查扣后,严格责令超限超载车辆承运人自行卸驳载,消除违法状态,并按照规定的超限运输处罚标准和程序实施处罚。在确认车辆所有违法行为全部消除后,会同公安交巡警、公路部门联合签署放车单据后,对违法车辆方予以放行。

    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实现治超工作的长期化、制度化、法制化。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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