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提高公安交警执勤、执法公信力,宁都大队以支队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解决突出问题”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通过“四抓好”、多措并举,切实改进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稳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抓好教育培训环节,把好理论学习关。宁都大队要求每一位民警都要从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出发,努力营造出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加强“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五条禁令”等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同时在业务学习上,不断强化民警对各种法律、法规尤其是新刑事诉讼法、公安部123号和124号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江西省公安交警部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执法细则》等各种与交通事故处理与交通管理相关的新法、新规、新令及纪律的学习,坚持通过边执勤、执法边学习、边掌握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和路面执法管控能力,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自觉形成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注重执法细节的良好执法习惯。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全大队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60余次,极大夯实了民警规范执法的理论基础。
二是抓好执法程序环节,确保程序合法。大队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执法制度建设,以制度制约民警的日常执法,有效解决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不规范现象,使执法活动真正步入规范化轨道。路面执勤执法岗解决态度粗暴,方式简单,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勤、执法,填写法律文书依规、依章;事故处理岗民警严格要求按程序办案、坚持公平调解、集体讨论事故认定的程序,从程序上杜绝“索拿卡要”及违规收取交通事故处理押金、超期扣留事故车辆的问题;车驾管、违法处理等窗口民警杜绝办理“异常业务”、“非法消分”、“非法中介”、摩托车考试中“枪手代考”等现象。严格落实办案民警责任制和法制员监督制,在规范执法行为中提高执法质量,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证了办案质量,杜绝错案及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为加强和促进执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证,确保了程序的规范合法。
三是抓好执法服务环节,重塑交警新形象。大队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新期待作为执勤、执法工作的最终目标,坚持民生为本的宗旨,从打破传统管理模式改革,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新举措、新方法、新路子。车驾管推出“延时服务、限时办结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亲情告知服务、咨询导办服务、村级代办服务、微笑服务”等多项便民措施;事故处理中队则设立了群众来访接待室、法律咨询服务室、事故处理调解室,张贴了交通事故相关赔偿条款及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建立了交通事故应急抢救基金、破解抢救难题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执勤执法办案行为。大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改革创新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谋划交通管理新思路,重塑宁都交警新形象。
四是抓好执法监督环节,确保执法规范化的实效性和长效性。大队制定了《交通执法案件质量考核工作规定》,将强化执法监督机制作为提高公安交管工作执法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实现交管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大队在强化班子成员对挂点科室队、中心民警、职工内部监督管理的同时将各类执法程序和相关信息通过政务公开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层面的监督,切实增强公安交管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大队还紧密结合“三送”工作开展的常态化、全覆盖以及每月必做的“执法回访”和“三访三评”等活动,始终坚持以勤务质量考评、民警执法档案建设为抓手,重点强化对执法环节的监督检查,狠抓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确保执勤、执法规范化的实效性和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