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高速三大队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成效显著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加红 2013年4月7日11:20
为进一步加强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路面查处工作,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高速三大队自3月18日以来深入开展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再掀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新高潮。期间,共出动警力3793人次、警车1285台次,设置路面执勤岗位870处,检查车辆3289辆,查处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1474起,超载216起,涉牌涉证42起,取得了集中统一行动显著成效,极大地震慑和有效地遏制了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大队统一部署集中统一行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工作要求,即:领导到位、组织到位、管控到位、打击到位、宣传到位,成立了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领导小组,深入分析当前重中型货车交通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中型货车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整治方案。分管领导按责任分工,各大队按辖区分工,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严格责任倒查,要求明晰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措施方法,对组织不力,检查不实,纠违不严,处理不到位的大队严肃追究责任。集中行动期间,赵中国支队长坐镇指挥,时刻关注整治进度,支队其他相关领导及时调度、部署检查整治情况,现场指挥查处行动,许多大队领导亲临一线,亲自检查违法车辆。支队特勤大队在夜查行动中积极发挥清查行动的生力军作用。
二、突出长效,联合整治。为突出重中型货车整治的长效性和实效性,彻底消除这一“顽疾”,大队结合当前开展的“疏堵保畅”工程,积极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将重中型货车整治由单方治理转为政府职能部门联合整治行为,确保重中型货车整治工作的实效性、长效性。同时组织民警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不稳定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严格落实“外围设卡查控、宣传与整治并举、规范与严查结合”的工作要求,实行“三定”(定岗、定人、定责)措施,强化弹性上岗和无缝隙防范管理制度。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为了避免路面整治管控中出现漏洞和死角,大队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辖区重中型货车违法行为时间和空间上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合理调整勤务部署。充分发挥联动作用,积极会同辖区联席单位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在主要路口设立整治点的同时,针对重中型货车千方百计逃避检查的新特点,大队科学运用战术,诸如将“守株待兔”变为“搜寻猎物”等,严密整治布控网络,严查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此次行动有效利用科技设备力量,充分发挥“交警综合平台”、“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设备作用,详细查验比对驾驶人及车辆信息,做好证据采集工作。本着“白天严查处,夜间力不减”的原则,严格落实24小时执勤检查制度,强化全天候查控力度。同时,合理调整勤务模式,将集中统一行动和专项整治与常态整治相结合,不断扩大整治战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队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集中统一行动始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执法现场批评教育、发放资料、张贴警示标语等形式,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广泛宣传重中型货车违法的严重危害性及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及时通报重中型货车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公布举报电话,通过网友的留言和互动,掌握重中型货车违法规律和信息。三是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建筑工地开展宣传,教育督促货运企业、建设工地加强所属车辆安全管理和驾驶人安全教育,自觉拒绝使用无合法手续机动车辆,杜绝违法行为发生。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邀请媒体记者随警深入集中统一行动一线,加大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率,有力震慑了不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规范执法,树立形象。大队要求民警一是要严格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期间,所有执勤民警一律关闭通讯工具,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和说情风,对违法整治严禁瞒报漏报,私自降格处理。二是要规范执法装备。要求执勤民警强化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穿着反光背心,同时,避免意外伤害,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三是要规范执法程序。要求执勤民警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依法履行处罚审批程序、告知程序、送达程序,依法使用法律文书等,严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执法原则,有效提升执法效率。四是要文明执法。要求执勤民警大力推行以“平和语气、平等人格、平稳方式,讲清违法事实、讲清违法后果、讲清处罚依据”为基本内容的“三平三清”说理执法方式,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着力树立青岛交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
(值班编辑:吕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