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张先生的一封书面投诉被查实,出租车司机吴某因不打表收费、服务态度差受到九江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的处罚:停运学习3天、罚款500元、诚信考核计10分。吴某懊悔地说,“原本只赚了十多块昧心钱,没想到处罚这么重,更没想到乘客会写材料投诉,我认栽了。”这是乘客打车“受气”、 书面投诉帮乘客”“出气”的一个实例。
自4月1日九江市区出租车投诉新规出台以来,为了维护驾驶员和乘客双方的合法利益,市城客处借鉴外地城市的经验,对需要立案调查的投诉,要求投诉人必须递交书面材料;然而,有部份市民对投诉新规存在误解,认为这样增加了麻烦,电话投诉就形同虚设了。城客处负责人解释说,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对于电话投诉,我们按照先受理(暂不能立案)后补书面材料的原则同样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书面材料,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取得证据、为了使违规司机受到应有的处罚,同时也避免司机受“冤枉”。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规范九江市区出租车经营秩序,提高群众打车出行的满意度。
据了解,投诉新规实施后,市城客处对每一件书面投诉都十分重视,均安排专人调查取证,并要求当事司机配合调查。经核实无误后,按照相关法规对违规司机进行处罚并及时回复投诉人,书面投诉人普遍对投诉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市民张先生说,他理解出租车司机的辛苦和想多赚钱的心情,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不打表收费本来就不对,你的服务态度还那么凶,还说不怕投诉,出租车行业是服务性的行业,既然干了这一行就要兢兢业业,不能说为了挣钱就不讲职业道德。他由衷地希望受罚司机汲取教训,真正成为九江的文明使者。
出租汽车营运的文明程度反映了城市的文明形象。从“打车难”到出租车拒载、违规拼客、宰客以及不打表乱收费等现象引起市民不满和社会关注,虽然运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监管力度也不断增强,但出租车投诉的下降趋势不明显,其原因与取证难导致少数司机不怕投诉有关。因此,城客处负责人再次呼吁广大市民,打车若遇到出租车司机违规经营,可记清车牌号、服务证号,事发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与证据,利用电子邮件、传真、书信等形式递交书面材料;或先拨打电话投诉、后补书面材料的方法进行投诉,城客处将会同出租车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依法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