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贾汪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贾汪区机关作风建设问责办法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刘景艳 2013年3月8日16:34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务实、高效、廉洁”型机关,保障全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实现“三快三先”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贾汪区实际,贾汪区政府特制定了《贾汪区机关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区交通运输局接到通知后,积极采取措施,结合贾汪区十项禁令,认真贯彻落实贾汪区机关作风建设问责办法。
第一,确定重点问责范围:指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被发现存在问题,则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贾汪区机关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实施问责。
第二,确定问责遵循的原则:问责要认真遵循权责统一、分级管理、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教育与惩戒、改进工作与追究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确定问责情形: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发现问题情形之一的,要应当问责;违反贾汪区机关作风建设十项禁令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在机关作风建设中有情节严重而被问责的,应按具体情况要问责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第四,确定问责方式: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问责时采用以下问责方式: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停职待岗、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解聘。
第五,确定问责程序:参照贾汪区机关作风建设问责办法中的问责程序办理。
(值班编辑:吕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