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效能督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高速三大队加强领导,加大督查力度,突出督查重点,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决策的落实及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实行高位推进
大队党委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和效能督查工作,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一是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和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确保督查工作强力推进。二是大队领导亲自部署工作,亲自抓督查,深入一线抓落实。三是优化督查工作环境。督查工作人员经常参加由领导召开的各种会议,跟随领导实地调研,及时掌握工作重点,确保督查工作紧贴领导思路,体现领导意志。四是定期召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会,针对阶段性督查工作作出专题部署。
二、联动配合 形成督查合力
为形成一个左右协调、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机关作风和效能督查工作格局,大队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机关作风和效能督查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加大保障力度,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同时,把机关作风和效能督查工作纳入效能建设年终目标考评内容,有效地激发了督察领导抓好效能督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避免督查时出现死角与盲区,大队注重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白天督查与晚上督查相结合;二是日常督查与节假日、重大活动时的督查相结合;三是专项督查与常规督查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提高督查实效
一是突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督查。各部门都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出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具体办法。针对各部门的服务承诺,加强督查,促使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尤其是对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是突出对重大工作任务落实问题的督查。针对开展的各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三是严格追究,强化督查权威。对执行督查工作不力,导致上级政策部署得不到贯彻执行、公安中心工作不能有效落实的,对督查工作人员也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