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高速三大队召开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八个不准”会议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加红 2013年2月25日13:4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交警队伍建设,2月21日,高速三大队召开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八个不准”会议,会上,大队领导带领全体民警认真学习了中央“八个不准”,严格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
一、不准走过场搞形式。不搞走马观花式的调研,不召开没有实际意义的会议,不印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要着眼解决问题,听真话、察实情、求实效。
二、不准讲排场摆阔气。到基层检查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交界迎送,不安排警车开道,不组织民警列队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在定点政务接待宾馆以外的高档酒店食宿,不接受宴请和礼品。
三、不准超标安排会议。严格会议纪律,压缩经费开支,严格做到“七个一律”:一律不扩大会议规模,一律不搞宴请,一律不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一律不摆花草、果盘,一律不制作背景板,一律不组织与会议内容无关的活动,一律不以任何名义发放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
四、不准公款消费宴请。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奢侈浪费,不准用公款从事走访、送礼、旅游等活动,不准借总结、表彰、联欢、座谈、庆祝等活动之名用公款吃喝。
五、不准擅自出席庆典。未经组织批准,一律不准出席各类庆祝会、纪念会、研讨会、剪彩、奠基、揭幕等活动,不准在活动中挂名任职,不发贺信、贺电。
六、不准违反警卫规定。严格执行警卫制度,一般情况下不搞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不准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
七、不准乱用公务车辆。严格遵守公车管理规定,不准非警务活动使用警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遵守“五条禁令”,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八、不准以职权谋私利。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枉法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发生贪污受贿、办“人情案”、收“黑钱”、违规清除交通违法记分等违法违纪问题。
(值班编辑:吕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