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创优经济发展环境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大局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正确行使交通运政部门管理职能,保证“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
二、道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运政服务大厅。运政服务窗口按照“五个一”要求运行,即“一门对外,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站办公,一地办结”,简化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工作日无缺席制度;接待经营业户要笑脸相迎,推行“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真情服务。
三、扩大公开范围,做到透明服务。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服务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在运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三严、十不准”,贯彻落实全县治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先提醒,重纠正,轻处罚”及“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我县道路运输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
五、执法人员执法时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做到着装整齐,执法标志齐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严格依法行政,运政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国家监督部门和社会组织、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不断提高服务和执法水平,对于群众反映并经查实的我所工作人员在业务办理、执法检查工作中的“吃、拿、卡、要”,我们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六、对人大、政协提案,广大人民群众、经营业户的投诉举报、来信、来访、来电和上级批转调查案件,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
七、全面落实“责任追究”的要求,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和管理,建立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督促运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和创优运输环境的要求,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要求从严追究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所规范执法行为创优交通运输环境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350-453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