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抓好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确保全国第二个“交通安全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此次宣传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文明办及相关单位开展联合宣传行动,努力营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社会协调、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支队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组,精心制定了宣传方案,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将公安部和省厅交管局制作的122交通安全日公益广告、宣传视频在电视台、户外LED屏播报,并在本部门官方微博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专栏,提前公布活动安排,邀请热心网友积极参与,开展互动,就当前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交流,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当日上午9时,朔州市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正式开始。市交警支队四个宣传小组按照预定方案分赴各自宣传站点开展宣传。市交警支队贺旭峰支队长带领宣传民警和市文明办有关领导、志愿者组成一个宣传小组,深入市区民福街交通岗、中煤平朔车队、朔州市第五小学、朔州市中心广场开展了宣传。在中煤平朔车队管理中心,宣传组一行认真观看了大厅摆放的30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展板,详细询问了车队安全管理、车辆GPS使用等有关情况。贺旭峰支队长指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是尊重和关爱生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体现,是对关爱生命的一种呼唤,是对尊重生命的一种追求,只有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朔州市第五小学,交通民警现场对100多名小学生进行交通手势指挥操培训,并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出行等注意事项进行了认真讲解。活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宣传组现场发放了宣传资料,随警记者对校领导和几位小学生进行了现场采访。其他三个宣传小组分别深入汽车站、恒通驾校、玉龙苑小区、下庄头村等地开展了宣传活动。
各县区交警大队积极联系文明办、交通、安监、教育、司法等部门在城市重点开展了“倡导三不”(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的主题活动;在农村重点开展了“拒绝三无”(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的主题活动;在运输行业重点开展了抵制“三超一疲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主题活动。同时,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到道路交通管理活动中来,使“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成为全社会各界群众的自觉行动,整个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