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运输管理 >> 事故播报 >> 正文
[山西]无证驾驶未注册摩托车 超速行驶惨遭车祸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李烨 贺玉 2013年12月19日11:16

  2013年12月11日15时30分,朔州市朔城区鄯阳街幸福金苑小区前路段发生一起一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张某持证驾驶晋FZ9***号夏利轿车,从鄯阳街幸福金苑小区路段道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叉路口驶出,左转进入机动车道时,与沿鄯阳街由西向东行驶的当事人张某无证驾驶无牌嘉陵125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乘坐人刘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夏利轿车驾驶人张某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于当晚主动投案。

  经朔城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干警勘验现场,调查核实证明,当事人张某持证驾驶小型轿车在市区街道行驶,违法逆向驶入非机动车道,驶出非机动车道转弯进入机动车道时,未确保安全,未按规定让行,其违法过错行为是引发事故、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且肇事后未抢救伤员、未报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张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第七十条之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二轮摩托车在市区街道行驶,未保持安全车速,对前方情况观察不周,其违法过错行为也是引发事故、造成事故的次要因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当事人刘某某乘车,在事故中无责任。

  通过此次交通事故,办案民警提醒广大乘车人,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不乘坐超员车、报废车,更不乘坐无牌无证车,无牌无证本身就是驾驶人的一种侥幸心理,感觉没有约束可以肆无忌惮的在道路上行走,往往这种情况下危险随时都会发生。更是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不管驾驶任何机动车辆,一定要证件齐全,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在道路上行驶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值班编辑:杨艳梅)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