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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版《浙江省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周期规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陈爱民 2013年12月11日11:6

  明年1月1日起,浙江省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周期将执行3万~5万±1000公里的新规定。适用范围覆盖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而此前不在此例的公交车也纳入其中。

  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条例,新的《浙江省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周期规定》(以下简称《规范》)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周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其中规定:使用年限≤2年的小型客车,二级维护行驶里程或时间间隔上限值设定为50000km或150日,使用年限>2年的则为40000km或120日。中型客车、大型及以上客车使用年限≤2年的,执行45000km或120日二级维护周期,使用年限>2年的,为35000km或90日等等。教练车及其他车辆6个月,技术等级评定周期为12个月。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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