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和“三项纪律”、11月19日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和刘金国副部长、省厅周培斌纪检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整顿队伍纪律作风,严肃警纪,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怀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推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活动。
为了使本次活动扎实有效持续深入开展,大队成立了以大队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民警和协勤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着装整齐规范,警容风纪严谨,佩戴证件规范齐全。二是要求保持正确的执法心态,严格依法文明管理。在执法中掌握应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执法艺术,杜绝"冷、硬、横、推、拖"现象,不折不扣的执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和“三项纪律”、省厅"六条警规"。在日常执勤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要坚持区别对待,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人性化管理,对途经辖区的外地车辆或为县重点企业进出货的车辆,若无明显违法行为,一律不予查扣,对那些进城的农民或移民等弱势群体的违法行为,要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三是要求在实际交通管理工作中,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纠正违法;推行"假如我是一名交通违法行为人"换位思考制度,增强自己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执勤执法意识,并从违法的利害关系、隐藏的危害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真正达到教育的目的。四是要求民警规范处罚程序,全面落实"四个部令"和"两个规范",决不能主观臆断,无论简易处罚程序,还是一般处罚程序,都应按合法的程序进行,填写必须字迹工整,代码准确、清晰。
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民警树立良好的执勤执法形象,并掌握应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执法艺术和执法技能,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执法效果。使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民警的执法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遏制民警违法违纪行为,促进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和民警执法素质的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