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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县召开新《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宣贯会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覃武龙 2013年11月11日11:56

  11月8日,奉节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组织召开了新修订的《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培训会。县运管所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参加了会议。

  副所长周正祥宣读了《关于宣传贯彻<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通知》(渝道运发〔2013〕148号),并对如何学习、贯彻和执行《条例》,讲了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修订是对我县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等方面进一步作出细化规定的重要法规,是我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是深刻理解,掌握调整重点。《条例》主要增加了汽车租赁经营管理,具体明确了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行政处罚,对因道路运输经营者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同程度地处理,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客运和站场的行政处罚等。三是强化措施,扎实宣传贯彻《条例》。下一步将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并进行考试检测,考试结果将与执法证件年审挂钩,凡考试不合格者,将暂停办理执法证件年审手续。以促进全体全体运政执法人员切实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确保人人熟悉、理解《条例》,能在工作实践中正确运用《条例》,严格依法办事。

  宣贯会结束后,县运管所还邀请了重庆夔府律师事务所冉春颜主任对全体运政职工进行了运政执法培训。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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