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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公路上面做饭遭处罚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马双龙 2013年10月10日9:6

  在高速公路上面,一男子正在液化气灶具上面做着饭,全然不顾过往车辆,日前,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巡逻民警对这名男子做出了罚款200元并记6分的处罚。

  10月1日13时07分,正在巡逻的高速四支队五大队民警巡逻至平陆至运城方向104KM+500M处时,发现前方一辆车牌号为豫MW63XX的丰田越野车,以45度的角度停靠在应急车道边。民警立即上前查看,不禁大吃一惊。

  原来,在车前方,一男子正在拿着液化气灶具煮方便面,该男子还在忙着往方便面里面加调料。民警立即让其打开双闪,并在后面放置危险警示牌。经过了解,此男子姓李,家住河南灵宝,中午10时左右,带着妻子、儿子、女儿,从家中出发,开车上高速,准备到平遥去玩。当成行至此处时,两岁半的女儿叫喊着要吃饭,李某便从后备箱中拿出液化气灶具给女儿做饭。

  随后,民警在前方带路,把李某带到大队队部,并对李某“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同时进行了口头教育。

  交警提醒: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在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停车,若因车辆出现故障要停车,必须在应急车道内停车且开启停车双闪灯,在行车方向车后150米以外放置安全标志警示牌,车上的人必须下车走出高速公路外,拨打高速交警报警服务热线,等待救援。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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