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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以管理创新为抓手积极探索农村交通安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曾宏忠 在建兵 2012年9月7日9:51

    随着国家级常德经开区社会经济的建设发展,全区农村的交通事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尤其近年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村村通惠民工程的实现,极大的改善了人们的出行条件和生活观念,各种机动车辆已在农村逐渐普及,但是由于驾车人成份、文化程度、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等参差不齐,农村地区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比较突出,潜在着一定的事故隐患。加之农村道路通行条件较差,交通安全氛围不浓。因此,极力解决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长期困扰这一大难题,我们近年做了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一、当前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调查

    (一)各种机动车数量大增,但安全技术状况堪忧。由于诸多方面原因,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违规载客、擅自改装车辆、脱检、脱审等违法现象屡见不鲜,同时车辆所有人根本不注重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与维护,安全技术状况处于较低水平。调查得知,目前全区农村普遍存在机动车上牌率低的严重问题,农村公路无牌无证驾驶现象严重,农村地区各种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把关几乎为零,而更为严重的是城市里的报废车、非法拼装车大量流人农村市场,甚至农村非法客运市场。无牌无证、非法行驶现象成为农村道路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安全隐患严重。

    (二)摩托车无牌无证、挪用号牌以及未年审等大量存在。(1)据不完全统计我区现有无牌无证摩托车近1000余辆,一个原因是未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即入户),另一个原因是未及时上户造成公告目录过期不能办理上户。(2)车辆买卖未办理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3)车辆使用年限到期,未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有的报废车在继续使用,或报废不按规定交给回收站,而随便买卖给收旧店铺,使拼装车有了零配件来源。(4)很多摩托车未上户,把以前旧车的号牌上在新购买的摩托车上,但旧车仍在道路上行驶。(5)现各保险公司购买摩托车保险手续复杂,很多保险公司不卖摩托车保险或出单量少,造成车辆上户,年检数量减少。

    (三)基层警力不足,交通安全宣传不够,目前,我区农村地区机动车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驾驶员的素质不高,受教育的程度也有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能够深入,还停留有表面层次,群众缺乏积极的参与,无法激发交通参与者主动性接受教育;二是各种交通信息也没能及时的宣传和报道到群众中去,导致公众对交警交通管理工作支持、配合力度不够、没有达到一定的效果。

    二、建立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的做法

    (一)加大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一是政府要强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乡镇、村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制订相应的考核细则和标准予以实施和考核,逐步形成“政府领导、交警主管、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二是发挥乡镇、村的作用,加强以基层领导为主体的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奖惩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基层领导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管理工作的触角延伸至村、组、户,直至每个交通参与者和每一辆车。三是充分发挥交通安全信息员的作用。要利用一定资金聘请各村组干部为交通安全信息员,主要完成对所在村的机动车、驾驶员台帐(户籍)的建立,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及掌握辖区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分布,查处以及及时上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漏管、不失控,减少事故隐患。

    (二)加大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当前的新农村道路建设为契机,积极会同经开区安监、交通、公路等部门,积极参与到“村村通公路”工程中去,进行规划和勘察,为“村村通公路”的工程献计献策,完善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大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对于一些陡坡、急弯、“三临”路段要求施工方加以改道和拓宽,增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的设置,防止新的事故“黑点”产生。只有不断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才能保证路面无阻畅通。

    (三)加大农村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一是落实农村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大队下属中队要坚持每月、每季度、每年对农村的交通事故进行全面分析,找准事故特点、违法特点、事故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措施,科学安排勤务。二是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民警执勤和巡逻,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积极发挥农村乡(镇)、村的基层作用,联合派出所协同作战,开展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同时重点加强整治摩托车无牌取证、挪用号牌以及不按时年检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大农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力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依靠广大农村人民群众。作为基层公安交警部门就要深入农村,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做农民之所需。一是实行上门服务。交警部门可以联合税务、保险等部门,成立流动服务小分队,下到各乡(镇)、村进行“一站式”现场办公,为广大农村驾驶员办牌办证。二是实行优惠政策。在各项业务的办理过程中,降低办证门槛,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的问题,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解决农村“三无”(无证、无牌、无保险)问题。三是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督促农村客运企业落实客运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强化客运企业主体责任。

    (五)加强各镇乡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比如:根据全区农村道路特点,与道路沿线村镇医疗机构加强协作,构建交通事故医疗结构体系,提高快速救援能力,减少因救治不及时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坚持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主导先行。

    (一)加强配合,积极构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大队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建设,在经开区工(管)委的领导下,尽快建立起政府牵头、交警为主、各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彻底改变交警一家唱“独角戏”的不良局面,弥补交警警力不足、宣传不到位的缺限,确保宣传工作扎实开展。

    (二)拓展宣传渠道,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大队与时俱进逐步开辟新的宣传阵地,拓展新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渠道,努力抓好农村地区的宣传阵地建设。首先要抓好广播电视传媒的阵地建设。广播电视传媒具有传播快、观众及听众广的特点,因此,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来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反复播放一些影响力较强的新闻稿件。电视台打出宣传字幕,广播电台播出宣传口号,报纸刊登安全宣传标语,使交通安全进入千家万户,人人皆知,人人关注。

    (三)丰富宣传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良好。真正使人民群众真正掌握、熟知和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就必须在宣传形式上做文章,大队一改过去那种单一的灌输式的方式,让安全知识入心入脑。一是现场宣传教育,在交通参与者人员相对少数,交流时间短,而又必须要及时交待说明清楚问题的情况时使用。如对乘座超载车、报废车、农用车等被卸下转运的群众、旅客以及交通违法驾驶员、车主的现场教育等;二是层层宣传,大队与当地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向地方政府提出协同宣传可行建议,把交通安全宣传任务列入乡村工作范畴,通过推动模式逐步提高农民对交通安全的应知率,逐步扩大社会宣传效果;三是固定式宣传,在边远的村组、企业、学校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在农村集市、校园内以及车停靠点、村路口等树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及刷写口号标语等,每个月变换一次文字和图片内容,使农民、学生、群众了解掌握国家和当地每个时期的交通安全管理及交通事故等动态。四是咨询式宣传,在农村的集市、庙会等人群集中的地方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点,既可向群众讲解宣传和答复群众疑问,又可散发学习资料和传递信息,取到“教育一人、传递一片”的宣传效果。五是典型案例宣传,将在当地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现身说法的方式,做好周围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起到“警示”作用。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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