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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速10日后禁运时段或关闭客运车辆ETC通道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大为 2012年9月7日8:59

    记者昨天从安徽省交警总队获悉,本月10日后,对凌晨2时至5时没有进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一旦发现已经进入我省,将一律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安徽省交警总队日前已向各市公安部门发通知,要求含省际道口的市公安交警部门从源头、检查和部门联动等方面落实禁行时段对长途客运车辆的监管。通知规定,9月10日以后,凌晨2时至5时驶入我省的长途客运车辆,在非省际收费道口被发现的,处罚后责令其原路返回或驶下高速公路;在省际收费道口被发现的,处罚后责令其停车休息,停车休息可安排在省际道口指定区域或进入省际道口的第一个服务区进行;在路面巡逻中被发现的,将其引导至就近的服务区,处罚后责令其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期间,应要求驾驶人将驾驶证、行驶证交由执勤的交通警察保管,凌晨5时后发还。

    “凌晨2时至5时由外省进入我省的长途客运车辆需要继续通行的,必须进行接驳运输,接驳完毕并经执勤的交通警察检查后方可继续行驶。”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相关人员介绍,现阶段以教育、劝停为主,9月10日后采取处罚措施。

    有关人士还透露,为了加强监管,可能会在凌晨2时至5时关闭客运车辆的ETC通道。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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