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运输管理 >> 运输安全 >> 正文
[湖南]常德出台《常德市道路客运交通违法严管严处规定》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何浩 2012年9月19日14:50

    为遏制道路客运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客运交通事故,确保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湖南省常德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于2012年8月10日出台《常德市道路客运交通违法严管严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同时,将《规定》下发给各县区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及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并迅速传达到各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人。自《规定》出台以来,在全市道路客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和执勤执法中发现的客运交通违法均严格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收到较好成效。

    一、《规定》要求公安交警部门每月逐车清理客运交通违法记录,并向客运企业通报,对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下达整改通知。

    二、《规定》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将清理的客运交通违法情况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并建立抄告签收登记台账备查。
  
    三、《规定》要求客运企业收到公安交警部门的客运交通违法整改通知后,督促违法驾驶人在10天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违法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采取收回内部准驾证和解聘等相应措施。
  
    四、《规定》要求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应按上限处罚;路面查获5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应予以扣车,违法处罚后按规定记分;超速50%以上违法的,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客运交通违法处罚(含记分)。
  
    五、《规定》要求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抑或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情形之一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聘,交通运管部门取消其从业资格:
  
    六、《规定》要求对一年内客车交通违法超过20次、驾驶人违法超过5次尚未达到取消从业资格条件的,纳入“黑名单”库,全市通报,重点管理,并取消其参加春运的资格。对客车超过20次违法的,由交通运管部门给予停运三个月的处罚。
  
    七、《规定》要求公安交警部门每月对人均、车均违法率排全市前5和全县前1位的客运企业进行通报,对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情形的,对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顶格处罚;连续两个月排名全市前5和全县前1位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别顶格罚款,并派出工作组进驻开展不少于7天的集中整改工作。对年度全市排名前5位的客运企业,市交安委挂牌整改半年。
  
    八、《规定》要求建立GPS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平台,企业、交通运管和公安交警共同加强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动态监管,客运企业实行24小时专人监督,交通运管通过GPS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进行重点监控,交警部门每周抽查一次各客运企业车辆GPS违法情况。对通过GPS发现的交通违法应纳入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和企业的违法统计,给予相关处理。
  
    九、《规定》要求将客运交通违法情况纳入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信誉等级评定和交通运管部门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估、道路运输企业信誉质量考核评估。

(值班编辑:吕海凤)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