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警部门的车管所等“窗口”单位,社会上一些无业闲散人员,利用为办事群众提供所谓“帮忙”、“跑腿”的方式,从中索取“好处费”中饱私囊,这一现象成为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
为有效解决这一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在大力推行“导办制度”、“引领服务”、“友情提示”、“免费代驾检车”等便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自2012年6月起,他们依托信息科技手段,通过发挥“电子哨兵”的监管作用,最大限度地清除“车虫子”插手正常业务办理,忽悠群众上当捞好处的扰民现象。大队在车管所的检测线、业务大厅、监考场所等“窗口”工位和区域,先后安装了60余处电子摄像监控镜头和实况信息接收器。这些“电子哨兵”的传输线路,均与大队主监控室的网络终端相连接,从而使“窗口”现场服务民警,和大队主控室的督察民警,实现了双向互动随机监管控制。在日常对外服务过程中,如果“窗口”民警违纪为“车虫子”提供方便,坚守主控室的督察民警即可一览无余地“侦察”到实时状况。从客观监督制约的机制上,有效避免民警与“车虫子”联手互动问题的产生。车管“窗口”服务信息监控系统投入运行后,牟平交警大队同步出台红头文件规定,“窗口”民警如违规操作,利用职权为“车虫子”提供便利,一经通过“电子哨兵”查证,大队将依据有关纪律规定,给予违规操作的民警以相应的处分。依托科技手段,打造阳光警务,这一利民新举措的施行,铲除了’车虫子”滋生的“土壤”,极大清除了社会各界对交警部门的猜疑和误解,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与赞许,“窗口”业务办理被群众形象地称为“阳光下的透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