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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出物流保险业务 保障货主司机物流企业三方利益
来源:商务部 2012年8月31日8:44

    在试运行半年后,8月29日,黑龙江正式推出物流保险业务。货主的每单货物都有保险公司承保,以此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损坏而给货主带来的经济损失。

  前一时期,黑龙江及全国多地接连出现货物出现损坏、物流企业“失踪”等事件,严重影响物流业的发展。为此,今年3月份,哈尔滨市大发物流有限公司与平安保险公司在率先推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此规范保障货主、司机、物流企业三方责任和利益。

  据了解,过去货物发生损失时,一般由物流公司和承运人共同赔偿,部分物流企业由于赔偿金额过多,不能及时赔付甚至不赔,给货主带来很大损失。现在,通过物流企业和保险公司的有效资源整合,物流运输过程中的意外风险和货主的经济损失将降到最低。

(值班编辑: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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