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道路客运安全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旅游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便于社会的监督与识别,有效形成对“黑车”的打击和遏制,实现道路旅游客运行业文明程度和旅游客运形象的整体提升,起到“强化运营安全、服务山西旅游业发展”的目的,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与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共同组织实施对全省1600余辆旅游客运车辆的外观及标识进行统一。
目前,旅游客运车辆的外观及标识已经设计完成并已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在此基础上,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于2012年7月18日联合下发了《山西省旅游客运车辆统一外观及标识实施方案》,对具体实施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同时,为提升我省旅游客运的整体形象,省运管局还委托专业机构设计了旅游客车驾驶员服装、服务人员胸卡、纸杯等物品样式。
按照计划安排,旅游客车外观及标识统一工作将从2012年7月20日开始,今年年底前结束,共分自查自清、式样申领、外观标识喷绘及检查验收四个阶段。为确保该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公开透明,《方案》要求承担喷绘的维修企业要由各市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并保证喷绘质量和喷绘时限。统一外观及标识工作只针对营运手续合法、齐全、有效的旅游客运车辆,绝不允许为营运手续不合法、不齐全的旅游客运车辆进行喷绘。完成喷绘的旅游客运企业可以持加盖运管部门公章的《山西省旅游客运车辆明细表》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行车证》变更手续,并到运管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更换手续。在统一外观和标识过程中,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本着特事特办、方便企业、服务企业的原则尽快为旅游客运车辆办理相关手续。
全省旅游客运车辆外观及标识统一后,我省旅游客运的整体形象将提到大幅提升,并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旅游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