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以深化“大走访”活动为契机,针对辖区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转作风、促服务,不断出台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的同时,尤为注重在抓队伍、强素质、塑形象、做表率上下功夫。他们遵循“打铁先要自身硬”、“纠正违章先自纠”的治警理念,从严格内部管理、自觉清除执法“盲区”着手,强化对大队民警和协警队员守法驾驶、文明行车、平安出行的日常监督检查,要求民警和协警队员,以自身遵章守法的带头作用,为靓丽形象、赢得满意、提升执法公信力当好表率。
为从严禁绝民警和协警队员,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驾车不系安全带、行车不带行驶证、市区内车辆乱停放等违章行为的发生,牟平交警大队于 2012 年 3 月份,重新完善和修订了《民警和协警队员遵章守法驾车的十六项规定》,对民警和协警队员在日常执法执勤、平时驾车外出、休息日和节假日驾驶私家车出行等作出具体细致的明确规范,并对违反相关规定,依法给予的相应处罚和内部纪律处分,同步制定出台了红头文件。在组织民警和协警队员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的基础上,要求民警和协警队员,人人写出遵章守法驾车“军令状”,按照每个人的承诺,分毫不差地从严执行。不仅如此,在激发民警和协警队员“内因”的同时,牟平交警大队还注重发挥“外因”的监督制约作用,责成大队督查室,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民警和协警队员遵章守法驾车的监督检查力度。每次检查情况,均留有督察记录,并由被检民警或协警队员签名确认,以此作为给予违法违规驾车者相应处罚的依据。近半年的时间内,经大队督查室不间断地严格检查和督察,先后有 1 名民警、 2 名协警队员,因驾乘二轮摩托车未戴头盔、驾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纠和处罚。这一从严治警不走样的举措,进一步警示、教育和增强了其他民警及协警队员,遵章守法、文明驾车的自律意识,为赢得交警部门的执法公信力,奠定下自身过硬的素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