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乡道路客运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 2011 年度燃油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准确地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日前,洪泽县运管所召集辖区有关客运企业相关人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企业要建立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台帐,公示分配方案和补助资金额等台帐,发放油补时要仔细核对领用者身份,由实际用油者本人签字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确保补助资金全额用于补助实际用油者。同时,县运管所将补助程序、分配方案、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确保这项惠企政策在“阳光”操作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