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堰市交管局根据“道路客运安全年”的有关要求,结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组织全市交警对辖区校车开展大排查,严格审查校车驾驶员资质。工作中,排查出十堰市首例有吸毒史校车驾驶员并责令辞退。
在此次排查中,该市各交警大队将辖区所有重点客车驾驶员与十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吸毒人员进行了信息比对。交警五大队在排查中发现天津路明安幼儿园校车驾驶员李某某曾有吸食海洛因史,尽管三年来未复吸,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有吸毒史的驾驶员不能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7月1日,该大队向该幼儿园下达了《交通安全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园自即日起,立即辞退该驾驶员,校车停运整改,园方同意交警意见,并表示积极配合工作,待重新聘请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后校车方能接送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