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在沈海高速南安水头路段,一辆小车追尾一辆停靠在紧急停车带上的大客车,造成小车上3死2伤,3名死者和一女伤者系姐妹关系(详见本报昨日A2版报道)。昨日,泉州高速交警部门通报这起事故调查的最新情况:事发前,小车并没有超速,但车上的4姐妹均未系安全带。目前,受伤的女乘客罗某清与小车司机谢某奋伤情已稳定,但仍未脱离危险期。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泉州市第一医院,两名伤者仍住在ICU病房接受治疗。据罗某清的一名亲友透露,事发前,罗某清在泉州打工,他们并不认识小车的驾驶员谢某奋。
两名伤者的主治医师吴医生说,经检查,两人伤情都很严重。其中,谢某奋多处骨折,胸部也有损伤,罗某清身上也有多处骨折。经过及时抢救,两名伤者的生命体征目前均已稳定,意识已经清醒,只是还未脱离危险期,“两人均需进一步观察,再进行手术”。
泉州高速交警部门通报称,通过对高速公路上的卡口系统查询,小车经过距事故地点来车方向约200米路段时,时速显示为103公里/小时,该路段最高限速为120公里/小时,即该小车当时并未超速。事发时,大客车确因故障停在事故地点。但是,经过调取事发路段附近的监控,以及事发后对小车进行检测,民警发现,小车上的5个人中,除驾驶员谢某奋外,其余4名乘员均未系安全带。“撇开其他因素,之所以会造成3死2伤的重大伤亡,一个重要原因是车上乘员未系安全带。”民警表示。
目前,由于两伤者未脱离危险期,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不过,民警表示,事发时,小车刚刚从晋江入口进入沈海高速10多分钟,并不是长时间行车,因此“司机疲劳驾驶的可能性不太大”。对于小车是否涉及非法营运,民警表示警方尚未对此展开调查。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市民在行车时系好安全带。同时,车辆驾驶人在自身系好安全带的前提下,也有义务提醒车上乘员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