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5月2日起,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安排民警深入到辖区的工矿企业和客运单位,集中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
5月2日,在宣教活动启动的当日,牟平交警大队抽调29名民警,组成7支宣教小分队,分别深入到3处客运单位和4处大型厂矿企业,在首先走访客货运驾驶人的基础上,利用“平安大讲堂”的形式,集中企业驾驶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宣讲。同时,结合“醉驾入刑”一周年的宣传,着力强化对酒后驾驶危害性、酒驾违法行为特点、交警部门严查酒驾执勤执法等情况的宣传和通报,并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宣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此,广泛营造“人人谴责酒驾、自觉抵制酒驾”的浓厚氛围。在此基础上,牟平交警大队通过清理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当面约谈督促,要求企业负责人协助交警部门,对所属的违法行为较多的驾驶人,监督其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并将这些违法的驾驶人作为重点人员,通过座谈会、专项教育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加大对他们的宣教力度。集中宣教活动的当日,牟平交警大队的民警已组织厂企和客运单位的驾驶人,进行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达7场次,受教驾驶员人数达860余人。随着集中宣教的推进,牟平交警大队开展的“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正逐步在辖区的厂矿企业和客运单位全面铺开。(林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