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常德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警上班时,带了一双特殊的“眼睛”——执法记录仪。这双“眼睛”能够将民警执法的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控,从此民警执法过程更加公开化、透明化。
执法记录仪是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新型现场取证设备,它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全程记录,同时内置红外灯在全黑的夜晚条件下依然能够保证图像的清晰拍摄。从5月10日开始,大队要求民警在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勘察事故现场、查验机动车、执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调查询问、执行送达、告知等与当事人利益切实相关的具体执法程序、事故调解、接待群众、处置紧急情况等情况下都必须开启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摄像。
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是提升交警队伍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一个有利的契机,它保护了执法者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和确保执法公正。它的全面投入使用,标志着执法规范化建设有了标志性的跨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此增加了一道坚硬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