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强全市运管系统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新沂市运管所出台了全市运管系统安全例会制度,制度规定:一、市所机关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监管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例会。各道路运输企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二、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汇报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形势,交流管理经验,部署安全监管工作,遇有特殊情况或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和现场会,通报事故,吸取事故教训;三、安全例会由安全科负责组织召开,市运管所有关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请其他人员参加,该制度要求所有例会都要实施签到制度。(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