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因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对车辆所挂靠的运输企业罚款2000元,而企业却对车辆经营者罚款7000元。2月28日,石嘴山市一些车辆经营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本该由运输企业承担的罚款,被其转嫁到了经营者头上。
石嘴山市一客运车辆经营者说,2月21日,他所在的石嘴山市星海公交公司发布了处罚决定,对公司5辆客运车经营者处罚7000元。原因是这些车在过去的两年中,曾因超员被交警部门查处过。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同一道路运输企业两年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各地交警部门今年清理出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0日的车辆违法查处情况,并对存在上述情形的运输企业进行了罚款处罚。星海公司因5辆车7次超员被处以2000元罚款。
“交警对公司罚款,公司就让我们掏钱,这不是把处罚转嫁给我们了吗?”该经营者说。两年间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事发当时经营者就已受到了处罚,现在又进行处罚,他表示无法接受。记者在他提供的处理决定中看到,公司要求车辆经营者在2月27日前将罚款交到公司,超期交纳罚款的,公司将给予停班。
对此,星海公司一工作人员说,公司原计划让经营者把钱交到公司,公司再交到交警队,但现在经营者有意见,所以暂时没收,有待下一步协商解决。而该公司负责经营的王经理表示,对经营者的处罚,只是企业内部奖惩制度的一个落实,并不存在转嫁罚款的情况。“车开出去违法,是给公司抹黑,公司必须对这种行为有个约束!”经营者称,他们经营的车辆都是自己的,只是挂靠在公司。“交警对公司罚款2000元,公司却罚我们7000元,那么实际上给交警部门缴纳的罚款由谁掏了,显而易见!”目前,经营者就此次处罚仍然与星海公司僵持着。
3-1·冯正霖发表署名文章解读国办《通知》 2-29·[浙江]瑞安全力推进交通大建设大发展 2-29·《2010中国交通运输统计年鉴》出版发行 2-29·交通运输部确定今年工程治理工作要点 2-29·绿色交通技术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成立 2-29·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工会一届五次全委会召开 2-28·李盛霖主持全国出租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 2-28·[陕西]宝兰客运专线有望7月开建 2-28·[江西]抚州市交通运输暨公路工作会召开 2-28·[江西]九江市交通运输工作会召开 2-27·[四川]改善城乡客运交通 解决群众出行困难 2-27·李盛霖要求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图文) 2-27·交通运输部调研六盘山区交通扶贫工作 2-27·翁孟勇要求做好交通运输信访工作 2-27·[河北]廊坊市区7块交通诱导屏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