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日是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其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这一天,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各中队在辖区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万福中队巧借县综治委巡回宣传接访工作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在北源街道悬挂了宣传横幅,摆放了交通安全宣传展板5块,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了现场咨询30人次,并当场为群众解决了疑难问题8个;为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声势,做好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永阳中队邀请了县“夕阳红”道路交通安全宣讲团,来到辖区内的永祥米业,通过宣讲团教师解读典型案例,为企业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澧田中队不仅组织了民警在辖区街道,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图板、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疑难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还把交通安全宣传推广进了校园,在澧田中心小学举办了交通安全讲座,展出了交通安全宣传图片,并号召同学们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将文明交通理念传递到每个家庭;城关中队则通过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和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闯红灯、不服从交警指挥等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进行整治,不仅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而且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122”是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在12月2日这一天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可以进一步加深群众对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的记忆和认知度。同时,每年12月2日就进入了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也更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民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