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原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徐委办【2010】86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贾办【2012】63号),规范本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维护工作人员的休息休假权利,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年休假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提高认识,关心职工生活,确保年休假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第二,统筹安排年休假的休假时间,根据各岗位工作的具体情况,在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年休假时间。第三,切实加强年休假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年休假管理台账。第四,严格年休假的审批程序,必须本人提出申请,相关领导逐级审批。第五,严格控制不休年休假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发放和变相发放钱物。第六,建立年休假审核备案制度。年休假制度落实后,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为更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