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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牟平交警 巡回调处事故 快速结案便民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林 健 2012年10月29日13:19

    如何以创新理念,不断拓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便民渠道,进一步提升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效率,并通过创新模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事故积案和压案?今年以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结合“民生警务”的大力实施,在巩固、完善交通事故处理公安、司法、法庭“三调联动”机制,网上或电话预约调处事故等便民利民举措的基础上,他们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从年初开始,在辖区范围着力推行“巡回调处交通事故,快速结案便民惠民”的新方式,既加快了事故结案进度,也极大减轻了部分群众多次往返交警部分的负担,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交通事故巡回调处、上门服务的对象,重点为单方面交通肇事者、因交通事故致残行动不便者、当事者为年迈体弱的老年人、距离城区较远的山村农民群众、一方当事人对责任认定和赔偿事宜无异议,而另一方当事人工作繁忙,抽不出时间专门协商结案者等不同类型的当事人。为使这些具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能够切实享有巡回上门调处的便利与实惠,牟平交警大队要求肇事处理科的所有民警,在受理案件的第一时间内,必须主动告知当事人,如果因特殊情况的需要,接案民警可以上门调处结案。当事人当场或结案前以其他方式通知承办民警,提出上门巡回调解的要求,民警则应记录在案,约定调处时间,届时登门服务。不仅如此,牟平交警大队肇事处理民警,在单独巡回、上门服务的基础上,对个别确需进入司法仲裁或法庭判决程序的疑难案件,承办民警还携同司法或法庭工作人员一起,“联合巡回、共同处结”。

    推行交通肇事案件巡回调处新模式至今,牟平交警大队先后巡回上门处结各类交通事故案件97起,其中由交警部门单独调处结案91起,与司法、法庭工作人员携手处结比较疑难的肇事案件6起。这些巡回上门处结的肇事案件,无一引起上访或诉讼再审现象的发生,为切实维护特殊情况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辟出快捷、高效、便利的惠民新渠道。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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