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十•一”长假之后,在牟平城区,由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担负执勤任务的20余处“护学岗”,参加护学的民警,比往常普遍增加一项“警戒”任务,为校车在校园门口畅顺进出、安全停靠专用泊位,筑牢规避风险隐患的“安全港”。
牟平城区10余所中小学校,大多位于主要街道的路旁,各校家长接送学生的私家车逐年增多,导致每天上学和放学时段,校园门口周边区域临停车辆时有拥堵。不仅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困难,也给专用校车定时接送学生造成不利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一状况,为全方位保障学生上下校车和运行安全,牟平交警大队主动采取安保防范措施,于“十•一”长假开学的前两天,在牟平城区校园门口处,普遍开辟出校车专用停放泊位,并喷涂油漆标识加以醒目区别。校车专用泊位确定后,为防止其他车辆占用校车泊位临时停放,牟平交警大队在原有“护学岗”的基础上,增加部分警力,除了倾心护导学生横过马路、安全上下校车之外,还要重点强化对校车专用泊位的“警戒监护”,发现其他车辆占用校车泊位停放时,立即加以劝阻或引导驶离,全力以赴保障校车进出和停靠专用泊位的畅顺、便利和安全,为学生乘坐“放心车”营造出文明有序的平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