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有效预防和杜绝道路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资源交警大队多举措,狠抓落实,强化源头管控,全面加强客运车辆管理,全力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的客运车辆运行环境,强力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深入开展。
一、强化客运车辆源头管理、落实客运企业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教育,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排查登记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基本信息,对客运公司新购置的客运车辆和招聘的驾驶员,及时更新客运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台帐。不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对未定期检验或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依法给予停运整改。为提高强化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大队定期举行与辖区客运企业主管人员沟通交流会议,及时通报客运车辆及驾驶员交通违法计分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二、强化路面管控、落实限时通行制度。大队根据辖区客运线路运行特点,合理科学安排勤务,在客运高峰期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重点巡逻,并随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突击检查,把动态监控与静态监控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山区三级路晚22时至次日6时限制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加大夜间公路巡逻力度,对在限制时间段仍在道路上通行的客运车辆,立即责令停车休息,并给予相应处罚。
三、强化部门协作、形成严管态势。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运行形势,大队定期与不定期的与交通、安监及各乡镇开展联合交通整治,同时积极会同公路、交通对辖区临崖靠山、临江近水的道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隐患路段及时研究解决,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示等交通设施残缺不整的路段,及时更新完善。
四、强化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整治。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定期与不定期的以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对客运车辆进行整治监管。并着重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进行处罚教育。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确保教育到位。大队以“文明交通交通行动计划”和“牵手平安行”活动开展为载体,组织民警走进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向客运企业主管人和驾驶员通报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及县内外交通事故情况,一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研究预防事故的举措,通过面对面的教育,积极引导驾驶员谨慎驾驶、安全行车、文明礼让意识,从更自觉的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