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以来,东安县运管所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之后,全所干部职工精神振奋、工作热情。为此,该所以此为契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注重“四型”机关建设,全面推进道路运政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机关。认真学习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做到一贯依法行政,而不是一事依法行政。坚持重大事项事前审查和民主决策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坚持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做到执法公正。二是坚持服务为民,建设服务型机关。强化“真情、尽责、便捷、高效”服务理念,制定办事行为规范,规范机关服务用语,健全首接首问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建设学习创新型机关。坚持学不知疲、终身学习以及“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等科学的学习理念,完善学习创新激励机制,坚持周五集中学习交流制,在全所形成“以学习为荣、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培育出“倡导学习创新思维,支持学习创新实践,鼓励学习创新成果”的生动局面。四是坚持人文关怀,建设和谐型机关。深化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畅通听取民意渠道,深入开展建言献策、谈心活动,量化所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的谈心谈话次数。关心尊重老同志,关注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完善各项慰问制度。推进“温馨家园”建设,营造“机关是我家”的温馨氛围。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运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创造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