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确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开展由各县区政府和市直20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各县区也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本次行动还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县区政府及发改、经信、宣传、公安、交通、建设等20多个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任务。
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安监、交通、教育、公安等部门将采取以车找人和以人找车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逐一核实并登记造册,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对重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营运车辆驾驶人资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活动,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不具备驾驶资质的人不得驾驶机动车,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从事客货营运。将组织举办营运企业负责人和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与营运企业、学校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及时向运输企业通报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情况,并协助运输企业做好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
8月31日前,安监、交通运输、公路、公安交警等部门将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重点排查未按规定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道路交通标志缺失、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础台帐,提出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对策,实行挂牌督办;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切实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标志不全、护网损毁、隔离设施不全等问题。对排查出来的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于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将加强协作与配合,加大对各类严重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查高速公路客车超员、超速行驶、客车停车上下客和大型车辆长时间占压快车道行驶,其它公路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卧铺客运车辆,将坚持逢车必查,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将从严从快查处,始终保持对交通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各县区将建立和完善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有奖制度,对群众举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