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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旅游客运业亟盼开放保险竞争
来源:韩玮 刘春雪 2011年8月11日13:10

    距离7月4日湖北随岳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已有月余,这一事故引起的“余波”在业内仍未平息。一方面,不少从业者为涉事的旅游客运公司庆幸:“幸亏换了保险公司,提高了保额。”;另一方面,他们又不约而同呼吁:承运人责任险应完成放开,引入竞争,从而彻底改变“高投低保”的现状。

  企业感叹“幸亏换了保险公司”

  7月4日,湖北省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公司一辆大客车,行驶至随岳高速公路时违规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下客,被襄樊市一辆半挂货车追尾相撞,事故造成重大死伤。

  因为年初在永安保险公司以每座180元投保3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事发后,保险方面第一时间赔付800万元。“幸亏当初及时更换了保险公司,提高了保额”。旅游车辆挂靠方武汉海龙旅游客运公司总经理冯凯心有余悸。

  所谓承运人责任险,是指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危险货物遭损,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者危险货物货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是国家为了保护道路运输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或赔偿而采取的一项强制保险制度。

  据悉,湖北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曾于2004年首次通过招标方式,与人保签订了为期3年的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2007经重新招标,最终选定人保和太平洋财险两家。按照赔偿方案,投保方(客车公司或客车)每座最低限额投保须达到105元,发生事故时,乘客最高获赔10万元。最高每座投保315元,个人最高获赔30万元。

  但这一方案却被旅游客运界视为“高投低保”——105元保10万元的最低级别,“比例远超过国内许多城市”。

  19家公司抗争三年集体“叛逃”

  上海旅游客车投保95元,出险后保额最高可达40万元。昆明投保200元可获保60万元。黑龙江的旅游客车规定每座最低责任限额20万元起步,保费仅80元。河南省内线路每座保费95元,可保20万元,省际线路每座保费140元保30万元。宜昌、江西、湖南、北京……按同一保额计算,缴纳的保费均低于武汉。

  为打破这一局面,从2008年开始,海龙、新力量、国运等19家民营客运公司抱团向省市交通、运管部门及道路运输协会以书面及上门方式,请求投保其他保险公司。“一开始我们阻力很大,但经过反复协调,从今年元月份起,我们集体转投永安。”武汉国运旅游客运负责人杨国光称。

  转投永安后,这19家的500台车按每座180元投保30万元。“这样的投保比例仍然比较高,但与此前比,已经属于非常难得的了”。

  多家旅游客运公司认为,现在只要出事,死亡赔偿一般在五六十万之间,赔付标准已较过去大大提高,但因为保不起,全市的旅游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大多未超过30万元,“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

  更多旅游客运企业则呼吁, “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对保险行业完成放开,引入竞争,保费和保额的比例才能更加合理,从而彻底改变‘高投低保’的现状。”

  市场之门“卡口”犹存

  “今年已有部分客运企业转投其他保险公司,对保险公司的选择我们是放开的。”对旅游客运界所称“没有完全放开”之说,市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峰并不认同。他表示,虽然人保的价格相对较高,但保险公司的实力更强。今年的“7.4”事故使永安保险赔付800万元,面临亏损,在其下投保的19家公司可能面临重新“回归”大保险公司。

  昨日,记者以客运公司身份咨询市运管处的道协办公点工作人员,记者称已办理平安保险承运人责任险,业务人员表示平安未在道协备案,目前备案的仅人保和太平洋两家,“你让平安跟我们联系。”记者随后来到平安保险湖北分公司,一刘姓业务员称,因未中标,除“通过关系”办理了一例外,目前平安还不能大举介入这一市场。

  以责任险为主营业务的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人士透露,“我们肯定愿意涉足承运人责任险市场,但可能牵涉前期办证等因素,公司承接的这一块业务比较复杂。”

(值班编辑: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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