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要配备持证的专职管理人员,加大对危险货物各个环节的联合监控管理,对新增运力实行“先审批、后购置”原则,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安装GPS车载终端……青海省将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据了解,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近期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实行综合管理,加大对危险货物各个环节的联合监控管理。加强对危险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并加大与公安、质监、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执法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建立危险货物运输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还将加大科技投入,实行信息化管理,加强车辆运行的动态监管。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动态监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特别是对从事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等危害性极大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积极推行并逐步全部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及其他先进的通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