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遂昌运管开展道路运输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黄建波 2011年6月15日12:50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下发的《全省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坚决遏制我县道路运输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县实际,从2011年6月13日至12月30日县运管所集中开展道路运输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遏制我县道路运输恶性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范围包括道路和旅游客运的客运企业、客运站、客运车辆和客运驾驶员,自查的内容有:
1. 排查企业的安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驾驶人管理、车辆管理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审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组织驾驶人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检查驾驶人驾驶资格是否与所驾车型相符,对不相符的要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2. 查询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依法处罚违法行为,清理违法记分,对违法驾驶人进行教育、停班或辞退等处理;
3. 对所属车辆进行隐患排查,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确保车辆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整治的内容有:严格审查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和驾驶员准入关,严格客运新增运力和营运线路审批,凡不符合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凡不符合从业资质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仍不达标的,坚决取消相应经营资质。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强路查路检,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加大站外组客、无证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整治,使非法营运现象明显减少,运输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加强对客运站的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确保旅客不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超员车辆不出站,确保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出站。
加强车辆动态监管,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规范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工作。加强对一、二、三类客运班线和包车客运、旅游租赁客运的道路客运车辆以及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GPS动态监控系统的,要限期安装使用,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相关动态信息要连入省、市级监管平台。凡今年年底前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道路客运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对安装使用不到位的企业不予安全审核。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要切实起到预防事故的作用。各部门每月要切实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控。检查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按规定为其所属车辆安装了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否接入了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是否制定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制度;是否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分析处理动态信息;是否运用卫星定位监控手段,及时纠正、处理超速等违法驾驶行为;是否做到定期检查车载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使用情况,确保车辆在线时间。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监控平台,要进行改造;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各运输企业要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值班编辑:Online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