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广西永福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在县计生局会议室举行,来自全县、各乡(镇)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员36人接受了培训,永福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司法局及县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相关领导到场指导。
培训班上,永福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谢学昌对道路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赔偿调解案件的受理范围、调解工作流程、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调解协议书的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讲解,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一步掌握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流程。
举办此次培训班,是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区公安交管部门推行的二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实施 “三位一体”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新模式(交警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法院调解集中在一起),为当事人的交通事故纠纷提供一站式服务,尽量将纠纷以调解的形式得到解决,让人民群众不再对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感到恐惧和繁琐。同时,创新拓展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全面提升县、乡(镇)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素质,健全和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公安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协调、监督和管理,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李忠波、郑雷明、刘广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