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化我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面谋划、突出重点、把好源头、夯实基础”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对全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开展专项整治。
要求区运管所和区港航处将重点对以下几种违规、违法现象进行严厉打击:未取得水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船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通过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杜绝“三违”现象;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控制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更加规范。坚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运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形势平稳向上发展。
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为4月下旬;集中整治为5月上旬至10月中旬;检查验收为10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