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运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公交车内温度高于28℃时,应开空调。
市运管局局长李方宇介绍,《办法》明确了公交车驾驶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空调车车厢内温度高于28℃时,应当开空调降温等。而对出租车驾驶员也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办法》还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自被吊销从业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相应的从业资格考试,即5年内不能从事道路运输驾驶活动;道路运输驾驶员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负同等责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5年内不得从事道路运输驾驶活动,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负同等责任以上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终身不得从事道路运输驾驶活动;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的,以及1年内3次违规计分满20分的,撤销营运资格。
此外,为强化经营者的安全服务管理主体责任,《办法》还将经营者对驾驶员的管理情况纳入安全服务质量考核范围,考核不合格和违规被注销从业资格的驾驶员超过驾驶员总数10%的,经营者安全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考核优良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超过总数80%的,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线路和运力。
另外,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可以申请参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公交车驾驶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1.驾驶员准确播报停靠站名称;
2.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维持乘客秩序,不得拒绝或者歧视免费或者优惠乘车的乘客;
3.不得拒载、甩客和倒客等;
4.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婴儿的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5.车厢内温度高于28℃时,应当开空调。
出租车驾驶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1.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绕行;
2.不得在车内吸烟,即使得到乘客同意也不能在车内吸烟;
3.驾驶员发现乘客遗失物,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处理,否则将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4.未说普通话或车容车貌不整洁的,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5.乘客遭遇违法行为侵害时,驾驶员应当给予合理救助、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