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校车平安运行,作为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头戏,在严把驾驶员上岗关、路面巡查防控常年不减压的基础上,始终坚持每周集中校车进行一次人工检验,从清除校车自身安全隐患上,严禁“病车” 上路接送学生,以此将影响学生人身安全的苗头性问题消灭在出车上路之前,收到明显的保安实效。
进入2011年,牟平交警大队与牟平区教育体育局联手做出硬性规定,全区所有从事接送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的车辆,每周必须参加一次车辆安全性能综合检验,周检合格的校车方可上路行驶,否则暂停营运资格,直至达到安全检验标准方可恢复营运。这一硬性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从未间断。为保障检车与接送学生两不误,所有参加周检的校车,一律安排在每周的星期六或星期日进行“体检”,每逢这两天的时间,牟平交警大队负责此项工作的民警,皆能放弃双休日的公休时间,认真、细致、全面的按时开展校车检验工作。据统计,今年一至九月份,牟平交警大队利用周检之机,共检验校车1100余台次,协助校车驾驶员排除车辆安全性能隐患96台次。通过持之以恒、常年不断地推行校车周检制度,最大限度的从源头防范上为全区中小学生乘坐放心车筑起首道平安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