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运管所违章处理中心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处理违章获好评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刘磊 2011年10月11日15:46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我国对行政执法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为有效地增强执法的准确性和灵活性而赋予的一种权力。今年以来,丰县运管所道路运输违章处理中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积极探索,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努力架好规范执法这条“高压线”,截至9月份处理的231余起违章无一起错案,回访结果表明,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结果适当,群众心服口服。
首先,丰县运管所道路运输违章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勤于学习,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法律素养和道德水准,从思想和道德情操上消除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欲念,保证案件处理的专业性,并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予以规范,严格执行文书管理、立案审批、询问笔录、证据调查、违章通知、办案时限、处罚决定、处罚执行等相关规定。此外还积极协助局法制股完善案件回访制度、执法文书领用核销制度和罚没物品交接处置管理规定,增加了执法透明度和规范性。
其次,为了提高执法案卷质量,丰县运管所道路运输违章处理中心积极参加局每月执法案卷“回头看”、“相互看”及案卷考核制度,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和评审。每月月末从文书制作、案卷管理、适用法律、违法事实认定及证据、办案程序等几个方面,对办结的案件进行逐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正补救。处理中心每周组织工作人员之间对执法案卷进行评审比较,相互对照,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第三,丰县运管所道路运输违章处理中心为了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中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条款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结合具体案例,确定了按照违法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和涉案货值数额大小为依据,同时考虑违法情节等因素,遵循行政执法公正、善意、合乎情理的原则,合理设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及从重处罚的自由裁量,制定了统一的处罚标准,确保行政执法的计划性、规范性、公正性,保证控而不死、用而不滥,并根据回避制度,坚持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坚决避免罚人情款、杜绝罚态度款,使行政权的行使符合依法行政、依法治运的要求。
(值班编辑:Online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