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2)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为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定,我市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彻底扭转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将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在确保农村客运安全的前提下,积极调整运力结构,引导农村客运经营采取片区经营、循环经营、线路延伸等灵活多样的运输组织形式,扩大农村道路客运的通达深度,同时鼓励发展适合农村客运特点及市场需求的高效低耗型客车,缓解农民朋友的安全出行困难。
同时,针对农村道路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概率迅速上升的实际,我市将成立调研组,切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由县(区)政府相关领导组织,公安部门牵头,交通、运管部门参加,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无证驾驶、非法客运、小车超员、拼装或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过期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摩托车违章载人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打,把整治的重点部位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特别是突出边远地区乡村道路的整治。
除了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外,我市还将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加大安全投入,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物理隔离设施等安全防护设置,提高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与此同时,还将借助“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平台,全面普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严查严纠和打击机动车无牌无证行驶、报废车上路、农用车违法载人、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机动车(拖拉机)、驾驶人、交通事故、农机事故、超限超载和交通违法等信息台账,并定期予以曝光。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基层交警中队的建设,安排适当的警力到乡镇驻点,指导和配合乡镇开展对村组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巡查、执法工作,不断加强路面管控和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能力。并整合资源,积极开展乡村道路巡逻管控等基础性日常工作,采取流动巡查与控网式管理相结合、日常查纠与不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力量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危险路段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增设各种安全警示标识,确保乡村道路在有效的管控范围内,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系数,杜绝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