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是竹溪县交通运输局发展农村公路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发展农村公路的关键是要尊重农民意愿,修农民愿意修的路,修农民能够受益的路,使农村公路能真正发挥支农、扶农、惠农的作用。
为了切实做好竹溪县农村公路建设,处理好调动群众积极性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形成农民群众自愿改善公路通行条件的强烈愿望和强大动力,竹溪县农村公路建设的每个项目都严格按照村民自治原则,采取“一事一议” 的原则,经群众同意,形成群众自主自愿修公路的自觉行动,不再做项目的强行实施。做到“四个不准、三多三少”:不准违反“一事一议”原则强行筹资;不准将多年需征集的集资款一次性征集;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准代扣应给农民各类补助款。鼓励农民多投工投劳参与建设,少让农民集资出钱;集资标准要多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少搞“一刀切”;路线设计在技术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多利用老路改建,少占地拆迁。要鼓励施工单位多用当地民工,增加他们的现金收入。